是室
、还是
外,只要条件允许,我就绝不会穿衣服。
套用一句经典语录,有条件,就必定,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
!。
而随着年岁增长,我的观念也发生了一些改变。
早些年,自己的同时,也希望
边的人一起
,甚至经常「胁迫」
旁边的人一起,乃至发生了一些不太愉快的经历。
这使我明白到,,是需要
者发自
心的喜
和崇尚,才能
会和享受到其中的愉悦和乐趣!。
所以,现在我更享受的是随所的享受
的快
和乐趣,而不
天晴还是天阴,不
在何时在何地,不
独自一人还是众人乐乐……我和可可一直都觉得,天
生活不应该只限于在家裡
生活,也不应该只限于偶尔的
外天
活动,更重要的,应该包括在工作的地方
工作!。
不能工作,是天
生活的一大缺陷!。
既然有了自己的公司,当然是希望在自己公司实现办公啦。
事实上,这也是我和可可创办自己公司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打工没前途、也没钱图,这自然是一个原因,更重要的是,工作,一直是我和可可追求的天
生活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
分。
如果一直在公司打工,工作自然是无稽之谈,以目前的社会观念和习俗,估计没有一家公司的领导吞许员工
上班,只有自己是公司的老板,自己有话事权,才有可能
得到。
所以在积累了一定的积蓄和人脉后,我和可可就决定创办自己的公司。
我们的公司并不是在甲级写字楼,而是选择了一个旧工厂大厦改造的楼房。
租金更便宜自然是一个原因,更重要的是甲级写字楼的理很规范很严格,但正因为很规范很严格,也就相当麻烦和诸多不便。
对于我和可可,自然不是理想的办公地方。
而这种旧工厂大厦理就比较宽松,大厦的单层面积不算很大,我们租
了一整层楼,
了大门,就是属&65535;我们自己的天地,可说是随心所
!。
刚才说到,我俩自己创办公司,其中一大目的就是希望可以办公、
工作。
创办公司开始的最初,我们联系了几个老熟人,准确的说,是几个和我俩一样,喜的老熟人。
其实这几个「老熟人」,基本上也是大家熟悉的,比如王的侄女玲玲,老谢的女儿素素,曾经一起
维权的萍萍……大家一直都保持联系的,互相很熟稔,听到我俩要创办公司,都十分乐意过来帮忙!。
大家都是发自心喜
的天
好者,见面后,很快就自然而然的齐齐脱光了衣服,一起
讨论公司的规划和前景,一起
布置公司摆设,又一起
吃喝大快朵颐……值得一提的是,除了上面几个女人,还有万伯,也自告奋勇的过来帮忙,说他可以
保安看大门,也可以
保洁打杂,还说不要工钱,只要
住就可以。
听到万伯这么心,我俩
兴都来不及,哪能不给工钱呢!。
我俩特意给万伯安排了一个房间,又亲自开车去接万伯过来。
这几年来,可可一直都有定期去看望万伯,俩人相聚的时光,自然都是相
了。